教育科学学院(汕尾)关于申报202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鼓励我院硕博士研究生积极开展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的科学研究,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院设立“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汕尾)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现将2025年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应为我院非毕业班的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申报者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基本条件,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3.申报者可以个人形式申报项目,也可以团队形式(不超过5人)申报项目,团队项目必须明确项目主持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合作。为保证研究质量,请勿在本项目中同时申报或参与多个课题。作为主持人已经申报立项过院级科研项目的同学不得再次牵头申报。

4.课题申报须明确课题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课题组自行邀请,每个课题至少配有一名指导教师,至多配有两名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最多同时指导两个课题。申报者的指导教师需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保障。

5.已经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不得变相申报或重复申报院级科研课题。

二、项目设置与项目经费

1.创新计划项目分为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两个方向。

2.项目立项数量为申报人数的70%。

3.项目经费由申请人全额自筹。

三、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25年5月15日17:00前)

申报者填写《教育科学学院(汕尾)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项目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后,将《申报书》纸质版1份交到学院研工办(学院综合楼524)。同时,将《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文件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74279747@qq.com 。文档及邮件命名格式:“主持人姓名-项目方向(职业教育/基础教育)-项目名称”。

2.立项审核(2025年6月1日前)

研工办将通过形式审核的申报材料,送交专家组审议后,根据评审结果发布立项通知。

3.中期考核(2025年12月)

负责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汕尾)研究生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并接受学院专家组核查。

4.结题(2026年5-6月)

立项课题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标准方可结题:

1.课题的结题成果原则上应该与课题申报的预期成果一致或高于预期成果。

2.成果形式不以论文和著作结题或暂未发表的课题负责人在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后,须将结题报告打印稿、目前成果交到学院,由学院统一组织申报人向学院专家组报告结题情况,通过学院评审小组答辩和学院审核。

 

联系电话:0660-3808183,联系人:吴老师

 

 

 

教育科学学院(汕尾)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教育科学学院(汕尾)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教育科学学院(汕尾)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