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概况
小学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点,依托教科院教育学一级学科的强大实力,以及始自本科的小学教育专业的深厚基础(全国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国首批“卓越小学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实施单位”),创办于2010年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之际。本专业点师资主要来自课程与教学系、教育学系等。目前有校内导师15人,聘请校外兼职导师18人,师资力量强,校内实训条件、实习基地建设基础好,并在不断完善中。本专业点生源广泛而优异,招生分数一直远超国家基准线,就业形势喜人。本专业点理念先进,注重实操,以生为本,分科培养,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中文名称:小学教育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代码:045115
二、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学制和在校学习年限
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在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可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延长在校学习年限。
四、培养方式
1.案例教学为主的讲授教学模式。改变单纯以说理为主的讲授模式,结合小学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教育理论中的关键概念与原则,帮助学生学会从理论视角分析和思考教育实践的具体问题,既提升理论素养也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合作活动学习为主的互动教学模式。将合作学习和活动学习有机结合在一起,通过教师精心设计的各项活动引导师生合作、生生合作,形成理论引导型合作活动学习、示范型合作活动学习、操作型合作活动学习等不同类型的互动式课堂学习模式,提升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习潜力。
3.院校协作为主的实践活动学习模式。改变以往大学教师主导的单向授课模式,加强教学、科研和小学教育实践三方面的联系。聘请教育实际工作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参与培养工作,实行双导师制,通过院校合作,建立稳定的教学实践基地。
4.网络与常规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模式。充分利用网络教学的优势,搭建网络平台,开发小学教育硕士课程资源库,形成网络教学与常规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学习路径。通过“网络教学”与“常规教学”的衔接、沟通与并举,完成常规教学环境与虚拟学习环境的整合,形成多元的学习环境,支持学生可持续学习。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1.学分要求
总学分要求不少于43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1学分,必修环节12学分(表1最后一部分)。课程设置见表1。
2.课程设置要求
教育硕士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类别(领域)学科基础课(以下简称“学科基础课”)、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四类。其中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必修课。具体课程详见教学计划。
六、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是指课程学习之外的行业前沿讲座、文献研读、中期考核等必须完成的培养环节,不计学时。
1.行业前沿讲座(1学分)
行业前沿讲座次数不少于4次。
2.文献研读(1学分)
教育硕士应完成本专业领域(方向)和导师指定的经典必读书目和重要学术期刊、文献专著的研读。导师负责对学生文献研读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可采用读书报告、专题研讨等方式进行。
3.教育活动(1学分)
教育硕士参加教学技能大赛、教学案例大赛,或参与相关学科的教材编写,参与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改项目等。
4.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综合考察教育硕士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实践能力、知识运用能力等情况,以判断其是否适宜继续攻读的阶段性考核环节。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含补修课程)、实践教学完成情况、其他培养环节、开题情况、身心状况等。中期考核由各专业指导组成立考核小组,坚持“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具体实施细则由培养单位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中期考核时间原则上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和学生是否延期中期考核由学院及指导组决定。
论文开题报告纳入中期考核。开题或中期考核后论文题目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开题。学位论文开题时间一般不迟于第四学期。
本单位已制定开题具体流程和要求。开题或中期考核后课题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开题。
5.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指专业硕士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到行业(企业)开展实践活动,是专业硕士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全日制专业硕士专业实践的时间和学分应不少于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指导性培养方案中的要求,目前要求是8学分,其中在校内实训方面,包括第1学期完成微格教学(1学分)和第2学期完成课例分析(1学分),在校外实践方面,其中第3学期集中实习(持续一学期),第1学期完成见习(1学分)和第2学期完成教育跟岗(1学分),教育见习要求在实践基地学习1周,教育研习要求整个学期每周的某个半天时间跟随实践基地的教师观摩学习。
专业实践结束后,专业硕士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表》,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专业实践须在本专业的联合培养基地(学训研实践基地)进行。培养单位每年至少建立一个具有影响力的校级联合培养基地,建立能满足专业学位实践的若干院级联合培养基地。每个联合培养基地要有专门的校内老师负责协调学生在联合培养基地的专业实践,原则上每10个研究生配一个老师。
专业硕士参加官方举办的创新创业实践并取得成果,或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的,经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后,可折算为专业实践学分。
七、毕业要求和标准
专业硕士应修满规定的学分,中期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学生毕业时在思想品德以及各个培养环节应达到的毕业水平和标准。
对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需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学院对毕业时学生的毕业学分、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毕业论文要求、毕业论文答辩等进行综合考核,以决定其是否参加论文答辩。
未完成补修计划的学生不得申请毕业。
八、学位论文
针对学术论文选题、论文应达到的学术水平、学术规范等方面,本专业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号),对学生的论文进行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