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概况
学前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点,创办于1993年,依托教育学A类学科以及本科学前教育专业的深厚基础(国家一流本科学前教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一流本科学前教育专业建设点,软科2021、2022中国学前教育学科A+层次、唯一首次首批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的学前教育专业)。本专业师资主要来自学前教育系以及教科院其他系所,目前有校内导师14人,博士占比86%,高级职称占比79%,并聘请16位来自广东省著名省一级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外兼职导师,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质,实践基地完备。本硕士点办学理念先进,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形成了独特的人才培养特色与优势。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中文名称:学前教育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代码:045118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定位: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学前教育理论素养及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能在学前教育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素质学前教育工作者。
具体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2.掌握现代学前教育和儿童心理发展的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并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资料,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扩展学生国际视野。
3.具有较强的学前教育工作实践能力,能胜任学前教育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三、学制和在校学习年限
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若在学制内未完成学业,可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延长在校学习年限。
四、培养方式
1. 教学模式:案例教学为主。结合幼儿园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教育理论中的关键概念与原则,帮助学生从理论视角分析和思考教育实践的具体问题。
2. 实践模式:在校内,提供满足各类课程教学实践的多功能实训室,鼓励学生参加技能比赛,以赛促学;在校外,创新“大学-政府-幼儿园-社区”四位一体的学习方式,多方联动,开展一个学期以上的专业实践,通过实践坚定职业理念。
3. 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实践与学术研究并重。与多所省级优质幼儿园签订实习协议,采用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度,由校内专任教师和幼儿园兼任导师共同指导,鼓励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教育实践活动。
4. 多元学习路径:常规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教学的优势,搭建网络平台,形成网络教学与常规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学习路径。完成常规教学环境与虚拟学习环境的整合,形成多元学习环境,支持学生可持续学习。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1.学分要求
总学分要求不少于44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2学分,必修环节12学分(表1最后一部分)。课程设置见表1。
2.课程设置要求
教育硕士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类别(领域)学科基础课(以下简称“学科基础课”)、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必修环节五类。其中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必修课。具体课程详见教学计划。
六、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是指课程学习之外的行业前沿讲座、文献研读、中期考核、专业实践等必须完成的培养环节,总学分12学分。
1.行业前沿讲座(1学分)
专业硕士在学期间须参加专业前沿讲座次数不少于4次,并认真学习讲座内容。
2.文献研读(1学分)
学生应完成本专业领域和导师指定的经典必读书目、重要学术期刊和文献专著的研读。导师负责对学生文献研读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可采用读书报告、专题研讨,学生提交研读报告等方式进行。
3.教育活动(1学分)
教育硕士参加教学技能大赛、教学案例大赛,或参与相关学科的教材编写,参与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改项目等。
4.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指以书面和口头报告的方式,综合考察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知识运用能力及实践技能等情况,以判断其是否适宜继续攻读的阶段性考核环节。培养单位通过中期考核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研究生后续高质量培养。
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教育实践、课程学习(含补修课程)以及身心状况和其他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中期考核由培养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坚持“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具体实施细则由培养单位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中期考核时间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具体考核时间和学生是否延期中期考核由学院及指导组决定。
论文开题报告纳入中期考核。开题或中期考核后课题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开题。学位论文开题时间一般不迟于第四学期。
5.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指专业硕士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到行业(企业)开展实践活动,是专业硕士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全日制专业硕士专业实践的时间和学分应不少于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指导性培养方案中的要求,目前要求是8学分,其中在校内实训方面,包括第1学期完成微格教学(1学分)和第2学期完成课例分析(1学分);在校外实践方面,其中第3学期集中实习(持续一学期),第1学期完成见习(1学分)和第2学期完成教育跟岗(1学分),教育见习要求在实践基地学习1周,教育研习要求整个学期每周的某个半天时间到实践基地观摩学习。
专业实践结束后,专业硕士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表》,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专业实践须在本专业的联合培养基地(学训研实践基地)进行。培养单位每年至少建立一个具有影响力的校级联合培养基地,建立能满足专业学位实践的若干院级联合培养基地。每个联合培养基地要有专门的校内老师负责协调学生在联合培养基地的专业实践,原则上每10个研究生配一个老师。
专业硕士参加官方举办的创新创业实践并取得成果,或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的,经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后,可折算为专业实践学分。
七、毕业要求和标准
专业硕士应修满规定的学分,中期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学生毕业时在思想品德以及各个培养环节应达到的毕业水平和标准。
对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需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学院对毕业时学生的毕业学分、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毕业论文要求、毕业论文答辩等进行综合考核,以决定其是否参加论文答辩。
未完成补修计划的学生不得申请毕业。
八、学位论文
针对学术论文选题、论文应达到的学术水平、学术规范等方面,本专业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号),对学生的论文进行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