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推免生接收工作要求及相关通知,现将接收推免生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姓名 | 成绩 | 推荐学校 | 学制 |
040105 | 学前教育学 | 王振琦 | 87.8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3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电子商务) | 黎琳 | 88.2 | 新疆农业大学 | 3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研招办反映。
联系电话:0660-3808183
联系人:吴老师
地址:汕尾市城区华南师范大学学院综合楼524室
备注:
1.请上述考生在2024年10月30日前,向我院邮箱374279747@qq.com提交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扫描件与邮件命名格式:“拟录取专业代码+姓名+推免生体检报告”。体检表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链接: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注:如考生一时不便体检,则可适当延期提交)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录取通知书和调档等有关事项,由学校招生考试处统一发布通知。
4.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录取无效。